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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,还是家伙什不太趁手,不然的话,绝对费不了这许多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做一顿美味的杂碎,也需要熬制,直到汤汁彻底入味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最重要的是,老汤,第一次费手脚,后来也就不会如此了,把汤留下来,越熬越浓,就可以作为汤底来使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起锅,味道还是不太好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没办法,肉食这东西,靠的就是佐料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大屋里聚了一屋子的人,有席地而坐的,有站着的,有蹲着的,满屋子唏哩呼噜的声音,像进了猪圈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碗不够用,什么器具就都用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杂碎这东西,谈不上什么卖相,没吃过的人,闻着那股味道,其实食欲也不会太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对于饿到现在的流民来说,却一点不适也没有,各个吃的香甜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破也不例外,只是在吃第二碗的时候,终于觉察出,这滋味,远远谈不上什么美味,入口嚼起来,口感到是不错,不由又有点怀念起草原上的那个寨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敲门声响了有一阵儿,屋子里的人才听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开门一瞧,把开门的女人吓了一跳,外面站着五六个汉子,各个满脸横肉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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