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在港岛搞盗版的风险太大了!
他的公司都是正规的公司,最好不能为了图便宜,把自己的名声给搞臭了!
因此,他找到了邵氏、嘉禾、新艺城这三大电影公司。
这三大电影公司手头上都有大量的影视资源。
他为了节省成本,跟着三大电影公司谈判的时候,希望能够获取这三大电影公司的影视资源,利润五五分账!
可惜的是,这三大电影公司都不看好他的VCD影碟机,觉得风险太大,不愿意以分成的模式合作!
无奈之下,陈浩只好退而求其次,向这三大影视公司购买影视版权!
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最终陈浩以4000万港币的价格,获得了邵氏所有影视资源在VCD、DVD、蓝光等多媒体介质上的10年版权!
虽然这个时候DVD、蓝光还没有出现,但是陈浩留了一个心眼,在合同上多加了DVD、蓝光等多媒体介质,以便他后续搞出了DVD、蓝光等等,可以继续使用这些影视资源!
陈浩以3000万港币的价格,获得了嘉禾所有影视资源在VCD、DVD等多媒体介质上的10年版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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