岷府一千五百石。
肃府仅七百石。
庆府虽七千五百石,而郡王又尝于数内分拨。
俱不满万石之数。
(《皇明经世文编。欧阳南野文集》)
初制亲王岁支禄米一万石,后因地方丰歉,或有减支。
郡王将军俱有常禄,亦因民供有限,悉减支一半本色,一半折色,其折色多不关支。
又如初封郡王岁支二千石。
以后袭封具支一千石,后亦有例,初封郡王亦支一千石。
(《双溪杂记》(明)王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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