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衣卫:掌侍卫、仪仗、缉捕、刑狱。
旗手卫:掌旗鼓、守卫。
府军前卫:统领幼军(补充兵)。
金吾、羽林等十九卫,掌守卫巡警。
腾骧等四卫,掌随驾护卫。
明代的军制,继承发展了唐、宋、元三朝的兵制特点,建立了卫所制。
明代的军籍是世袭的,卫所兵有定籍,兵农合一,屯守兼备,不但保证了兵源,也满足了军队的供给。
明代的卫所极其庞大复杂,分为直属皇帝的亲军京卫和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卫所。
其中又有屯垦卫,驻守卫、戍军卫和护卫。
全国的卫军人数多达二百余万,在明中后期都超过了二百六十万(后期吃空饷很严重,正德朝还好一点,不算太离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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