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爸爸!我想去打猎!”
清风叹了口气,心中暗自感叹这一天终于还是要来了。
“恋,你现在才九岁,森林里面这么危险,就算我们大人也需要至少三人一起前往。”
“可是我看到了那些人,手上拿着一只血白色的兔子,周来的人都纷纷赞不绝口啊。”
“原来是因为这个,唉……我说啊,那只兔子是森林里面变异物种,他和普通的兔子完全就不是一个等级。”
清风坐直身子和恋说道。
“它们原本是白色皮毛的兔子,只不过它们猎杀的动物多了,血液沾染在它们身上一直没有清掉,再加上变异后才我们才称呼它们为血白兔的。”
“它们的危险性虽然不高,但是速度极快,如果不小心被弄伤也不好受。”
“没事的爸爸,我认为我跑步的速度不比它们慢!”
恋自信的挺起胸膛,慕恋在一旁看到这种情况都已经懒得教训了,一直以来恋都很难听得进去她们说的话,只有自己受伤了才知道教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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