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晴香愿意和自己接吻,就得寸进尺,只为了发泄内心涌现的欲望,对晴香上下其手。
……我真是太差劲了。
这样的作为,岂不是跟白天搭讪晴香的那群家伙没两样吗?
就算她这样看待我,我也怨不得谁了。
怨不得谁……但是──
这种事才不叫做“喜欢”。
不对,不对,不是这样。
我的确是有点急躁了。
经历了与时雨的那件事情后,我说什么也想跟晴香接吻,为此拟定露营计画,计画也顺利进行,实际上成功接了吻,导致情绪兴奋过头。
但,那兴奋之情是出自于对晴香的爱情。这点是错不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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