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喜朝满脑子都是柯煜眼睛里的水光。
她拇指在食指上生掐了下,又咬了口包子,闷声说好。
五分钟后她就后悔了。
柯煜吃饭也吃得忒慢了。
人坐那儿慢条斯理地嚼,一口厚蛋吐司在他嘴里要嚼七八下,嚼完之后再缓缓喝口燕麦奶,没有任何紧迫的时间观念。
他还喜欢大早上吃烤得又硬又脆的吐司边,吃吐司边就得换成生饮水,接水时又得耽误点时间。
少爷还不乐意浪费,因为食物是固量的,固量的就一定得吃完。
林喜朝在一旁等得干着急,又只能硬生生憋着,她脑子里分神算着公交来的时间,具体到校的时间,身体时刻保持着随时能走的起步状态。
等到柯煜终于吃好,在她出门绑鞋带的时候,他又动作异常快,已经背上包走出前院。
林喜朝急匆匆跟上他,背上的书包因惯性砸向脑袋,起身时又重重坠向肩膀,她脑门都浸出了一点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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