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平躺着,先前没什么醉意,这会儿倒晕起来,突然很想抱她,伸手抓住的只有空气,只得垂下手胡思乱想。
真要说被表白,次数还不少,他自然都拒绝得礼貌又干脆,理由是醉心学术没有恋爱打算,前半句是假后半句为真——毕竟跟亲妹妹能算恋爱?
强迫她做爱也叫爱?
爱是心动,爱是甜蜜,爱是无底线,爱是没道理,爱是两情相悦,爱是不求回报,爱是被吟诵的赞美诗,爱是晚间档的狗血剧。
他在大学时见过那种被称为浪漫的场景。
LOVE,两个音节,四个字母,四十六盏蜡烛灯,一捧红玫瑰,女寝楼下摆一遭,弱智地喊三声“我爱你”。
俗气与否另说,总归充满威胁,被表白的女生不得不走上刑场,对示爱者做出回应——脸皮薄的纵然一万个不愿意也会在众人的凝视中点头,脾气爆的扔飞花束落得个暴力狂的罪名,置之不理的之后几年都在非议中被大家疏远。
他从那时起就觉得,示爱或者说告白,是极为强势的,逼迫对方心里为自己腾出位置的,类似把刀架上被害者颈动脉的恶行,施暴者还佯装纯情,巴不得让全世界证明自己一片真心。
于是他只说“对不起”不说“我爱你”,哪怕她在身下泪眼朦胧,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质问着。
为什么亲情会走到这种地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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