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载具里出来的第一步,便照面撞上了温热的夜风,是了,他恍然记起,这不是冷冽的冬天,脚下没有从前那样踏着的雪花。

        蝉鸣就在他的耳边吵闹地响起,眼罩是纯黑的,很厚实,但他依然能感觉出腿边蹭过的是茂盛的高草,不是枯黄的秸秆,是富有生机,应当正绿的植物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什么好兆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,无论他感受到了什么,除非耳边听到的是警视厅的广播声,都不会是一个好兆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,他的手还被绳子缚着,前面是儿子,后面领着妻子,如同断开后重又拼上的蜈蚣,步履蹒跚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情知这是要领他到什么地方去,但脚步是不能快,亦不能慢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快了,多少有些赶着送死的嫌疑,或许会让人不齿;而走慢了,又总给人以下一秒便想转身脱逃的错觉,作为一个不想被目光聚焦的人来说,这实在不是什么好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他的儿子,走在前面的那位年轻人,似乎并不是这么想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到底说来,一个人一生,会有几次这样的体验?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有时候演技差了些,终归是在舞台上,并不曾下去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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