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经亲王与臣衙门会题矣。
如有假滥。
罪坐亲王与臣。
(《皇明经世文编。吕新吾先生文集》)
宗藩婚嫁命名,例请于朝,贫者为部所稽,万历末至崇祯中,积千数,有白首不能完家室,骨朽而尚未命名者。
(《明史》列传第一百三十九)
议得宗室子女系出天潢,诚不可以混殽也。
近乃务多子女以图禄入,遂诈伪百出,至有一位而生数十子者,故奏报之籍信不可以不严,但前次屡经奏有定例,而奉行者一切视为虚文,中间乞养、过房、花生(缺字)生等弊恬不知戒,不惟縻国家有限之禄粮,而宗支凟乱所繋甚大,今后如再踵袭前弊,聴本部查出防奏,将本位并保勘宗室通行革去爵禄,以示惩戒,长史教授等官及一应甘结有名人等,问拟邉卫充军。
(《宗藩条例》)
6、《大明会典》中对宗室纳妾年龄、数量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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