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差不多能算一家四口,而且是特别融洽的那种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再幸福的日子,如果过久了,也多少有点乏味。人总是追求新鲜感,总想生活有点儿变化,我这个俗人当然也不能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说也不能完全怪我,实在是妻子有些怪癖,让我在夫妻生活方面难以尽兴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她超凡的美貌,年轻的时候,我还能够完全忽略她的怪癖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十多年过去,一切光环都渐渐褪色,这件原本的小事就变得显眼,甚至慢慢变成我心头的一根刺,不拔不快。

        说来有些难以启齿,我当年追求妻子时,从一开始她就与我约法三章,让我享受不了大部分已婚男人都能享受的待遇。

        首先是白天绝不能亲热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亲热不光是指性生活,长时间的拥抱、接吻、抚摸敏感部位,这些一概不许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多也就只能拉拉她的小手,搂搂肩,如果想要更进一步,她每次都会躲开,并且明确地警告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我见了她便魂不守舍,点头点得比啄木鸟还坚决,但日子一长,总有些不是滋味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自己的老婆,还是这么漂亮的老婆,竟然不能随意亲近,总觉得她的心没有全部在我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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