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台上坐着一个人。黑sE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苍白的手腕。吉他抱在怀里,手指在琴弦上游走,动作很轻,像是在抚m0什麽珍贵的东西。灯光从他的头顶打下来,把脸藏在Y影里,只露出下巴的轮廓和一截脖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宋言周不需要看清脸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认识那双在琴弦上游走的手。那双手翻过塔罗牌,接过他递去的咖啡,在法庭上写过七张纸条,在电梯里攥成拳头又松开。那双手今天早上还在他面前捧着冬瓜汤的碗,指尖泛着淡淡的粉sE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渡。

        宋言周整个人僵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威士忌杯搁在桌上,冰块又化了一些,发出细微的声响。客户在旁边说了什麽,他没有听到。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舞台上那个人夺走了——那个他以为已经了解了一部分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渡在唱歌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那种随口哼哼的唱,而是整个人沉进去的、像溺水一样的唱。他闭着眼睛,眉头微微皱着,嘴唇贴着麦克风,声音在音响和墙壁之间来回弹跳,最後落进宋言周的耳朵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唱的是自己的歌。

        宋言周不知道他怎麽知道的,但他就是知道。那不是任何一首他听过的歌,不是任何一首流行歌的旋律。那些歌词像是从某个人心里直接掏出来的,还带着T温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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